Sunday, March 20, 2011

涉藏问题的三个核心


重新发布

涉藏问题的三个核心

方觉

2010626


        进入二十一世纪,面对中国作为主要世界大国崛起,某些外国方面苦于寻找不到改变中国政治制度的渠道,苦于寻找不到削弱中国发展势头的途径,苦于寻找不到打破中国长期稳定的事件。于是它们梦想中国出现“民族分裂”,以便搅乱中国的崛起进程。特别是20083西藏首府拉萨发生民族分裂主义的暴力活动,以及20097月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发生民族分裂主义的暴力活动后,某些外国方面梦想未来中国像当年的苏联那样,由于民族分裂而解体。
        
        某些外国政府领导人和外国议员,在涉藏问题上有错误取向。

        突出的错误,是力图把会见达赖喇嘛作为“外交惯例”,以此显示对所谓“西藏流亡政府”的支持。

        西藏是中国的一个地区。1959年达赖喇嘛非法离开中国后,在外国拼凑的“西藏流亡政府”,完全处于中国的宪法架构之外。任何同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的政府领导人和议员,任何承认中国统一的国家的政府领导人和议员,都不应该与非法的“西藏流亡政府”的“最高领导人”达赖喇嘛交往,这才是正确的外交惯例。

        某些外国政府领导人诡称:会见达赖喇嘛只是会见一位“宗教领袖”。

        达赖喇嘛不仅是“宗教领袖”,更是实行落后的政教合一制度的“西藏流亡政府”的“政治领袖”。既是“宗教领袖”,又是“西藏流亡政府最高领导人”的双重身份,是背离历史潮流的现象,是背离现代文明的现象,是背离民主自由的现象。

        “西藏流亡政府”的存在,本身就表明反对中国的统一。外国政府领导人或外国议员会见政教合一的达赖喇嘛,本身就是对中国统一的挑衅。

        最近几年,中共中央统战部与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进行了若干次接触。某些外国人故意把这种接触歪曲为“中国政府同西藏流亡政府谈判”,从而虚构“西藏流亡政府”的合法性。

        中国政府从来不承认非法的“西藏流亡政府”,也从来不与非法的“西藏流亡政府”谈判。这是中国政府处理西藏事务的原则,也是中共中央统战部同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接触的原则。

        某些外国政府“呼吁中国政府同达赖喇嘛对话”,这是企图维持达赖喇嘛的政教合一的地位,试图为达赖喇嘛争取与中国政府的“对等位置”。中国政府不会进行这种有损中国统一、有损政教分离的“对话”。

        2006年我在美国指出:中国政府不应该同政教合一的达赖喇嘛谈判和对话。

        2008年西藏首府拉萨发生民族分裂主义的暴力活动后,我在美国指出:涉及西藏的民族分裂活动绝不会成功。

         20092月我在美国指出:法国总统会见达赖喇嘛是错误举动。

         20101月我在美国强调:美国总统会见达赖喇嘛同样是错误举动。达赖喇嘛对绝大多数藏人不具备政治代表性,中国人民也不认为达赖喇嘛具有重要政治作用,他永远不可能决定西藏的前途。

        某些外国方面把“西藏问题”描绘为“保护独特的藏族文化、宗教、生活方式”。这是扭曲涉藏问题的实质,掩饰它们以“保护独特的藏族文化、宗教、生活方式”的名义,支持政教合一的达赖喇嘛,支持非法的“西藏流亡政府”,支持涉及西藏的民族分裂活动。

        涉藏问题的实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充分行使对西藏的主权,在西藏保持一种得到大多数藏族人民认同的治理体系,绝不允许在西藏恢复政教合一的落后制度,绝不允许在外国拼凑的非法的“西藏流亡政府”进入西藏。

        中国政府在涉藏问题上需要把握三个核心:达赖喇嘛必须放弃政教合一的双重身份,以消除涉及西藏的民族分裂活动的制度根源;非法的“西藏流亡政府”必须解散,以消除涉及西藏的民族分裂活动的政治根源;对外国政府领导人或外国议员支持达赖喇嘛,必须作出有力的回击,以遏制涉及西藏的民族分裂活动的国际根源。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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