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28, 2013

防范共青团帮派利用群体性事件


 
防范共青团帮派利用群体性事件

 

方觉

 

2013228

 

 

         2008年发生在贵州省瓮安县的“瓮安事件”,起因于一起意外人身伤亡。


        当地少数仇视政府、仇视公安机关、仇视社会秩序的坏人,煽惑一部分偏激群众,借此冲击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办公建筑,焚烧公务设备,酿成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境内外异议渣滓,则借此鼓噪“人民反共起义”,乞求西方“关注反共抗暴斗争”。


近年来的一些严重群体性事件,有着类似“瓮安事件”的两个深层特征:一是当地少数坏人竭力使群体性事件暴力化、扩大化,二是境内外异议渣滓企图使群体性事件反共化、反华化。
 

但是,2011年共青团帮派在总结“瓮安事件”时,却刻意掩饰这两个深层特征。


 2011年若干中东北非国家发生所谓“茉莉花革命”后,共青团帮派的主要追随者温家宝一再对外声称:支持阿拉伯国家人民的变革要求。这个提法得到了境内外异议渣滓的喝彩,也得到了西方势力的赞扬。


埃及的宗教保守主义的穆斯林兄弟会掌握政权是“变革要求”?利比亚的部落武装相互割据自行其是是“变革要求”?叙利亚的反对派在西方势力的扶持下发动内战是“变革要求”?中国人民是不是应该“学习”这类“变革”?


无论是境内外异议渣滓,还是西方势力,都渴望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发展”成中东北非式的“茉莉花革命”,以此打断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此结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

 
共青团帮派支持过1989年的政治动乱,图谋推翻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领导层多数成员。


未来必须防范共青团帮派利用群体性事件制造社会压力反对十八大后主政的新一代领导人,必须防范共青团帮派利用群体性事件推动自由化,必须防范共青团帮派利用群体性事件招徕西方的“支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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